“作為人民陪審員,庭審前要對案件有所了解,避免讓自己成為‘陪而不審’的一種陪襯,那樣達不到人民陪審員參與審判的目的;庭審中要仔細聆聽雙方當事人的辯論,認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獨特的觀點,協助審判法官公正判案;合議時要積極發言,獨立思考,認真履職,虛心學習,努力做得更好。”2020年6月,張海軍在澠池縣人民法院第一次參加陪審后由衷地說到。
2019年6月,我被澠池縣人大常委會聘為澠池縣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在參加了幾次陪審后,我想談一談對陪審活動的心得體會,與各位人民陪審員共勉,互相學習,取長補短。
要有嚴格的自律意識。嚴守審判秘密,不做違反道德違反法律的事情,承擔起人民陪審員的職責。在陪審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樹立良好形象,努力提高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
要妥善處理好本職工作和陪審工作的關系。如何處理好本職工作和陪審工作的關系是每個陪審員都必須面對的問題,本職工作固然不能放棄,陪審工作也不能應付了事,所以當我們接到法院參加開庭通知后,要安排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及時抽出時間參加庭審,承擔起人民陪審員應盡的社會責任。
要加強學習勇于實踐。要成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審員,必須努力學習法律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本領。要在實際工作中做到多學、多問、多聽、多看,并且通過庭審仔細觀察,學習審判長、審判員如何抓住案件的審理重點,如何分析和認定證據,如何適用法律等審判技能,最終學以致用,提高自身能力。
作為一名人民陪審員,是黨和人民賦予自己的一項光榮而神圣的職責。我們必須加倍努力,不斷提高法律業務水平和陪審能力,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積極作用,為維護法律尊嚴和社會公平正義作出應有的貢獻,做一名讓人民群眾滿意的人民陪審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