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農民來說,土地是“命根子”。當農民賴以生存的承包地被征用后,能否得到補償、得到多少補償,成為農民密切關心的問題。近日,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成功執結一起土地征收行政補償案件,有效的化解了社會矛盾,達到了案結事了的效果。
原告彭某、張某等在所屬村民小組承包集體土地,以種植農副產品為生產經營。2017年至2018年,因實施棚戶區改造和道路建設需要,被告信陽市某單位委托第三方工程公司征收原告的承包土地。在土地征收過程中,雙方因土地補償標準和數額原因產生意見分歧,且雙方在溝通中多次引發糾紛經當地公安部門調解無果,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原告訴至平橋法院。
立案后,平橋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22年6月9日公開審理此案,經法庭審理,最終判決被告對原告土地征收問題作出行政行為。庭審后,被告因重新制定補償標準、土地農作物補償等問題仍在協商,未在規定時效內履行判決,雙方再次溝通未果,原告遂向平橋法院執行局遞交執行申請。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為督促被告盡快履行義務,平橋法院執行局干警方威高度重視,多次實地走訪,與申請人、被執行單位面談,了解雙方糾紛癥結難點,制定方案,協商對策,并依法向被執行單位發出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要求其盡快作出行政行為。最終在執行干警督促推動下,被執行單位發布《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該方案獲得申請執行人認可,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至此,該起因土地征收引起的行政補償案件案件得以全部執結。
執行是實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最后一公里”,做好執行工作也是使人民群眾在每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下一步,平橋法院將進一步強化司法擔當,切實加大對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力度,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暢通涉民生案件綠色通道,著力破解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用實實在在的執行成效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