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淇縣法院依法審結了被告人高某等十八人電信網絡詐騙案,高某伙同他人設立公司,招聘男女主播結對實施詐騙,詐騙總金額達五百萬元。
該案因被告人眾多,被害人遍及全國,社會關注度較大,為保障庭審高效有序進行,淇縣法院黨組高度重視,克服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配強審判力量、適度提前介入、深入研判案情,在充分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的基礎上,于2022年12月26日開庭進行審理。庭審中,法庭就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依次進行查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有序進行,聽取了控辯雙方充分發表的質證意見和辯護意見。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高某、楊某某伙同他人共同投資設立某直播公司實施詐騙,以公司名義購買手機、電腦和直播聲卡等設備,招攬女性作為主播,招聘男性作為運營人員,組建直播團隊,通過抖音短視頻平臺直播進行詐騙。詐騙團隊下設詐騙小組,每名女主播搭配一名男運營為一組,女主播和男運營同時使用公司規定的同一個微信賬號相互配合進行詐騙,女主播負責在抖音短視頻平臺的直播間進行直播,男運營以女主播身份在同一直播間,針對進入平臺直播間的“大哥”,根據詐騙話術引誘“大哥”上鉤,騙取“大哥”信任,隨后進一步將“大哥”引流至工作微信號。詐騙小組根據“大哥”的居住地址,使用蘋果手機上的某定位助手app軟件進行虛假定位,謊稱與“大哥”為同城人員或距離較近的區域,以曖昧聊天、虛構同城位置等形式,騙取“大哥”刷禮物,共計詐騙被害人共計500余萬元。
庭審后,面對40余冊卷宗,合議庭成員克服困難和壓力,加班加點,卷宗材料一頁一頁地仔細核對,證據一個一個地認真審查,嚴格把好案件的事實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量刑適當,撰寫裁判文書90余頁,最終一審對高某等18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七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十萬元至五千元不等的刑罰,追回贓款一百多萬元。該案從受理到審結僅用20天的時間。
2022年以來,淇縣法院在審理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同時,堅持打防結合,注重源頭治理,突出判后釋法、判后宣教,通過進社區、進學校、進法庭等方式開展線下宣傳9次,發放宣傳手冊400余份,撰寫、轉發防范電詐信息51篇。結合“三查三提”護民安等專項行動,組織干警入戶走訪分包社區居民,普及預防養老詐騙、預防電信網絡詐騙常識,努力提高人民群眾的反電詐意識,切實營造全民反詐的濃厚氛圍,維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