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衛輝市人民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結一起中介合同糾紛案,原告新鄉某房產經紀有限公司僅帶領被告申某的父親看了兩次房,沒有促成交易。被告申某就同一房屋以低于原告的報價通過另一家中介完成了房產交易,并支付了中介費5850元。原告向被告索要5850元中介費未果向法院起訴。衛輝法院判決被告支付原告兩次看房勞務費275.32元。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2日,原告新鄉某房產經紀有限公司兩次帶領被告申某的父親實地看了房屋,被告卻與另一家房產中介簽訂了《中介服務合同》,認為被告的行為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破壞了市場秩序,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要求被告支付房價款1%的中介費5850元。而被告卻以原告雖然帶我們看了兩次房,但是價錢沒談好,最終沒能促成該房的交易。但是被告通過另外一家平臺找到了該房的信息,報價比原告的低,2022年4月10日便與另一家房產中介簽訂了合同,不同意向原告支付中介費。雙方協商未果,原告遂向衛輝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原告新鄉某房產經紀有限公司要求被告申某支付中介服務費,認為被告通過其他中介公司購買案涉房屋的行為系跳單,被告認為原告最終未按被告的要求將房價談妥,且被告購買房屋的實際價格低于原告提供的價格。經查,原告向被告父親提供了案涉房屋信息后帶著看了兩次房,后因價格問題未談攏,被告父親向原告表明放棄購買該套房屋,后被告以低于原告提供的價格通過其他中介公司購買了案涉房屋;原告雖未最終促成該項房屋買賣交易,但在前期提供了房源信息并兩次帶看房屋,實際提供了為促成交易而付出的勞務行為,理應獲得相應的酬勞。依據 2022 年度河南省公布的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年平均工資 50254元,即日工資 137.66 元,原告實際帶看房屋兩次,計 275.32元。依法判決,被告申某于本判決送達之日起五日內向原告新鄉某房產經紀有限公司支付275.32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條: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可以按照約定請求委托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動的必要費用。